重大项目预审容缺材料清单 

重大项目预审容缺材料

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的政务服务事项,经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政务服务部门可先予受理,在材料补齐补正后,政务服务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通过容缺受理,改变了以往“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才能受理”的传统模式,实现了申请人完善材料和政务服务部门受理审核的并行办理,节省了群众办事时间。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可容缺材料3个)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2.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适用于重大项目)
  • 3.移民安置规划审核(适用于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可容缺材料6个)
  • 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 2.本级政府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或者列入本级政府、上级政府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建 设规划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 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4.节能审查意见
  • 5.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适用于重大项目)
  • 6.移民安置规划审核(适用于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可容缺材料2个)
  •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若为同部门审批无需提交)
  • 2.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