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

2)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00001000434100100

3)中介服务事项对应部门: 开封市水利局

4)所属服务: 评价类

5)中介机构要求

(a)资质要求: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b)资质要求说明: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6)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设立依据

1)设立依据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依据文号 颁布机关 条款号 条款具体内容
1 第160号 第160号 建设部令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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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依据说明:1.《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16〕22号)第一条 2.《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第31号令)第六条 3.《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第五条

服务信息

1)涉及的行政事项

涉及的行政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与中介服务关系说明 实施部门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其他 行政相对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实施 开封市水利局

2)服务内容:

出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3)服务结果:出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4)服务时限要求

协商确定

5)时限说明: 协商确定

6)价格管理方式: 市场调节价

其他

1)设立层级: 其他

2)备注: 1.在江河湖泊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 2.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 3.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对于重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4.在水文监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的 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前一般应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