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2)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00001000334100100

3)中介服务事项对应部门: 开封市气象局

4)所属服务: 设计类

5)中介机构要求

(a)资质要求: 技术评价

(b)资质要求说明: 中介机构需要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机构

6)资金来源: 社会资金

设立依据

1)设立依据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依据文号 颁布机关 条款号 条款具体内容
1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 国发〔2016〕39号 国务院 第一条
一、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 (一)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二)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三)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2)设立依据说明:

服务信息

1)涉及的行政事项

涉及的行政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与中介服务关系说明 实施部门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其他 行政相对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实施 开封市气象局

2)服务内容:

对防雷设计图纸进行技术评价,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使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服务结果: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4)服务时限要求

无要求,按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5)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6)价格管理方式: 市场调节价

其他

1)设立层级: 其他

2)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