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消防设计文件编制

2)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00001000334100100

3)中介服务事项对应部门: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所属服务: 设计类

5)中介机构要求

(a)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资质

(b)资质要求说明: 资质要求说明: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7年第160号)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6)资金来源: 社会资金

设立依据

1)设立依据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依据文号 颁布机关 条款号 条款具体内容
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2)设立依据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第七条、第八条。

服务信息

1)涉及的行政事项

涉及的行政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与中介服务关系说明 实施部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其他 行政相对人可选择委托中介机构实施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服务内容: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为建设工程开展消防工程设计(含编制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消防设计图纸、提供机构及各专业设计人员的相应资质、资格)的工作,进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等工作。

3)服务结果:消防设计文件

4)服务时限要求

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5)时限说明: 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6)价格管理方式: 市场调节价

其他

1)设立层级: 其他

2)备注: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